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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财务处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6-30


为明确财务处内部管理职责,优化业务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财务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处室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及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权责相统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一、分工划分

本着“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具体分工如下:

(一) 处长职责(主持财务处全面工作)

1.全面领导与管理: 主持财务处全面工作,对全处业务质量、工作效率、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内部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向单位分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2.规划与制度建设: 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拟定、修订全处性的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3.预算与决算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草案;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监控与考核;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财政资金的申报、使用与绩效评价工作。

3.重大事项决策: 负责审批重大资金支付、重大资产处置、大额借款、对外投资(如有)、担保(如有)等重大财务事项;负责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财务审核。

4.内控与风险管理: 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处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与控制活动;负责财务风险、资金风险的识别、预警与应对。

5.队伍建设与协调: 负责财务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人员调配、考核评价、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协调与单位内其他部门、外部审计、税务、财政、银行等相关单位的关系。

6.上级交办工作: 完成单位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专项或重要工作。

(二) 副处长职责(协助处长工作,侧重具体业务执行与监督)

1.分管业务领域: 在处长领导下,具体分管会计服务中心项目与资金管理科的业务工作。对分管业务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2.会计核算与审核: 负责组织指导分管科室完成日常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负责对分管科室经办的重大或特殊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进行复审。

3.资金支付与结算: 负责监管分管业务内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核、支付流程的合规性以及银行结算业务的及时准确;监督资金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4.制度建设与内控执行: 参与财务管理制度、内控流程的修订与完善;负责监督分管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要求,识别并报告分管业务领域的潜在风险点。

5.资产管理协助: 做好单位资产价值管理工作,参与资产清查、报废、处置等环节的财务审核。

6.日常管理与指导: 负责分管科室的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负责协调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与相关部门的日常事务。

7.审计检查配合: 配合完成与分管业务相关的各类审计、检查、验收等工作,并督促落实整改。

8.各类会计报表编制组织:负责各类对外报表编制组织协调工作。

9.处长交办工作: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专项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各科室岗位职责

预算管理中心

1.负责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调整工作。

2.负责校内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调整工作

3.负责校内预算下达及执行控制工作。

4.负责预算执行监控(支付进度统计)

5.负责资产配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财务预算统筹协调编制工作。

6.负责财务分析工作(收入方向)。

7.负责预算报表公开工作。

8.配合其他科室工作。

9.负责科室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工作。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服务中心

1.负责账务初始化工作。

2.负责业务审批及收支责任落实工作。

3.负责会计核算及明细账核对工作(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往来账等)。

4.负责往来款定期清理工作。

5.负责账表打印装订及归档工作。

6.负责日常调档及账目账查询工作。

7.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8.负责收费政策管理及公示工作。

9.配合其他科室工作。

10.负责科室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与资金管理科

1.负责各类账户资金管理工作。

2.负责资金结算及支付回单归档工作。

3.负责国库资金经济分类调整工作。

4.负责资金余额表编制工作。

5.负责债务监测平台。

6.负责统计报表编制工作。

7.负责教育专户资金资产出租出借等资金核拨工作。

8.负责所得税汇算工作。

9.负责高校分类评价及本科数据状态指标统计填报工作。

10.高校本科数据状态采集填报

11.配合其他科室工作。

12.负责科室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工作。

13.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绩效评价科

1.负责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编报工作。

2.负责资金使用绩效监控工作。

3.负责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4.负责财会监督工作。

5.负责决算报表编报工作。

6.负责决算公开工作。

7.配合其他科室工作。

8.负责科室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工作。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科

1.负责财务处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党建工作。

3.负责财务信息化业务工作。

4.负责财务处网站宣传等工作。

5.负责工资绩效复核明细核算工作。

6.负责社保、公积金、工会会费、残疾人保障金等业务

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票据管理工作。

9.配合其他科室工作。

10.负责科室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业务衔接与协调

处长主持财务处全面工作。

副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承担主要执行和管理责任,重大事项、超出权限或跨分管范围的事项,必须及时向处长请示报告。

各科长按照科室业务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组织好相关业务的落实工作,不得违反政策要求办理相关业务,重大事项、超出权限或跨分管范围的事项,必须及时向处长请示报告。

实行AB角工作互补机制。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按照岗位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

政治引领: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责任落实: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处长对全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副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长对各科室业务运行中党风廉政责任负直接责任

教育管理: 加强对全处(或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风险防控: 针对财务管理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如预算编制与调整、资金支付、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作风建设: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服务意识,热情、规范、高效地为单位内外提供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监督检查: 自觉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干部群众的监督。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本人及分管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情况和问题。支持并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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